成都成华区零基础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收费标准学费贵吗_建设路仁和会计
授课机构 | 成都仁和会计培训成华建设路校区 |
上课地点 | 中国各分校|详细地图 |
成交/评价 | 5.0分 |
联系电话 | 4000-757-7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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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详情
一、报名条件
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取得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。
2、取得本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3、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4、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5、取得博士学位。
二、报名所需资料
1、学历证、身份证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
2、同底1寸照片2张
三、考试科目
1、《经济法》
2、《财务管理》
3、《中级实务》
四、报名时间
常年招生,每年3月报考,具体以财政文件公告为准。
五、考试时间
考试时间:每年的9月,分批次考试,具体以财政文件公告为准。
六、开设班次
晚班、周末班、网络班
培训优势:
紧扣教材大纲,逐章系统讲解。突出重点、归纳常识体系,所授课程重点清晰、考点明确、讲解。
★ 主讲,轻松关!高通过率;
★ 人性化辅导,多种学习方案可供选择;
★ 认真负责、一丝不苟的教学态度;
★ 丰富的教学经验、科学的教学方法;
★ 激情、幽默的教学风格;
★ 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,模拟考试环境,接近真题的考试题型,提升。
课程收益
1.全面提升职业素养,具备主办会计岗位专业胜任能力;
2.具备税务稽查应对能力,具备基本的多行业风险管控与防范能力、纳税筹划及财务分析能力;
3.具备2-3年做账经验,掌握日常工作流程和技巧;
4.学员培训后,学校推荐到代账企业和企业就业。
会计课程目的
1、通晓财务App安装、新建多行业账套、凭证录入、审核、会计报表出具、查询明细总分类账及年度结转。
2、掌握财务经理的日常工作流程和技巧;具备管理3-5人及以上的财务团队能力;
3、具备税务稽查应对能力;具备基本的多行业风险管控与防范能力、纳税筹划及财务分析能力
- 一对一制定高效学习方案,掌握初级实务,经济法及财务管理。
- 预习先导,扎实破冰。考证到实操一体化集训营,详细讲解初级会计实务考点内容,地毯式教学,手把手教学,通俗易懂,逐一突破,稳步累进!
- 随堂章节练习测试点评,透析真题,聚焦考点,提高做题技巧!
初级会计职称为大家讲解初级会计实务的重难点问题,专业资料与课程完美结合,切实提高学员工作能力与学习能力。
仁和教育开设有:初/中级会计职称培训、注册会计cpa/cma培训、真账实操等会计相关就业培训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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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全面拉开了序幕,小伙伴们是否已经在为考试而努力复习着呢?为了帮助大家更为高效地做好复习备考工作,一举通关中级会计职称考试,仁和会计小编精选常见常识点,希翼对大家有所帮助,预祝大家学习愉快,考试顺利!
【有限责任企业的组织机构】
- 股东会
- 股东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。股东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,依法行使下列职权:
- 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-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;
-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-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;
- 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- 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- 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
- 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;
- 对企业合并、分立、变更企业形式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;
- 修改企业章程;
- 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- 股东会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。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。代表1/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,1/3以上的董事,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,应当召开临时会议
- 股东会的召开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,依法行使职权。以后的股东会会议,企业设立董事会的,由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主持;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副董事长主持;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。企业不设董事会的,股东会会议由实行董事召集和主持。董事会或者实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,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的监事召集和主持;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,代表1/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。召开股东会会议,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;但是,企业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,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
- 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;但是,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《企业法》有规定的外,由企业章程规定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企业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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